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公布面向全省推送复学后第二批心理调适教学设计方案的通知浙心指办〔202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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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义乌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面向全省推送复学后心理调适系列教学设计方案的通知(浙心指办〔2020〕7号)精神,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面向全省征集了复学后心理调适系列教学设计方案,并已通过院网站向全省中小学校推出了第一批教学设计方案。经各地推送,省心指中心办公室审核,现将复学后第二批心理调适教学设计方案予以公布,供中小学校参考使用。
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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